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HC2017-WL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温岭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审核,且单项服务费在30万元以内(包括30万元,下同)的项目,拟比选6家单位入围。服务期为3年。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2017年4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地点: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00时整
八、投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0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二)
九、开标时间:2017年5月9日下午14:00时整
十、开标地点:温岭市九龙大道50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四楼开标厅(二)
十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万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由供应商在2017年5月9日12时前交纳并到账;
(2)交纳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3)收款人信息: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温岭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580008929000018
注:保证金缴纳凭证应注明“预算审核服务”字样。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温岭市财政局
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576-8608659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温岭市万昌中路818号建联大厦14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颖 王肖怡
联系电话:0576-86511187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传真:0576-8608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