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岭市审计局财务审计、计算机技术审计协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ZJHC2017-WL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温岭市审计局财务审计、计算机技术审计的协审单位入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入围家数:拟比选3家协审单位。
3、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
1、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1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浙江省温岭建筑业1#大厦5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时应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合法有效的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电子版资料请发至:1295459341@qq.com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投标和开标地点:温岭市审计局会议室(温岭市行政中心15楼东)
3、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仟元人民币,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并到账;
(2)交纳方式:电汇/银行转账
(3)收款人信息: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
开户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580008929000018
注:保证金缴纳凭证应注明“温岭审计投标保证金”字样。
八、相关注意事项: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审计局
联系人:梁维力 联系电话:0576- 86223240
地址:温岭市行政中心15楼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浙江省温岭建筑业1#大厦5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576-86109806 15988994978
采购人:温岭市审计局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