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岭市审计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温岭市审计局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单位入围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HC2017-WL2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3月9日
五.更正理由:根据实际需求
六.更正事项:
1、招标文件内容更正。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更改为: 2017年4月1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接受投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更改为:2017年4月1日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更改为:2017年4月1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内容的补充: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A总则,补充内容:
4.5: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企业认证等所有相关资质资信和企业综合实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的权利。经采购人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除按4.3条执行外,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采购人:温岭市审计局
联系人:梁维力 联系电话:0576- 8622324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浙江省温岭建筑业1#大厦5楼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颖
联系电话:0576-86109806
传真:0576-86109806
采购人:温岭市审计局
2017年3 月20 日